2025-06-23 來源:中亞互聯(國際)孵化器企業公共服務平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56號)
《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已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25年5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5年6月3日
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
(2025年5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三章 投資開放和貿易便利化
第四章 特色產業
第五章 金融服務
第六章 服務“一帶一路”核心區建設與向西開放
第七章 營商環境與法治保障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進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與發展,推動形成更高層次改革開放新格局,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批準的《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國務院批準設立的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包括烏魯木齊片區、喀什片區、霍爾果斯片區(以下統稱各片區)以及報經國務院批準的自貿試驗區擴展區域。
第三條 自貿試驗區建設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加快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統籌發展與安全、開放與安全,建成我國與中亞經貿深度合作區,打造促進中西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的示范樣板,構建新疆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樞紐,服務“一帶一路”核心區建設,助力創建亞歐黃金通道和我國向西開放的橋頭堡。
第四條 自貿試驗區應當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開展差別化探索,加強改革整體謀劃和系統集成,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推動全產業鏈創新發展,建成營商環境優良、投資貿易便利、優勢產業集聚、要素資源共享、管理協同高效、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標準高質量自由貿易園區。
第五條 自貿試驗區建立改革創新激勵機制,吸收借鑒其他自貿試驗區成熟經驗,加大改革力度,開展首創性、集成式探索,形成制度創新成果,復制推廣改革創新經驗。
鼓勵單位和個人在自貿試驗區對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項開展創新活動,對做出重大成績和突出貢獻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條 自貿試驗區建立決策咨詢機制,與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等合作共建自貿試驗區智庫,組織開展前瞻性基礎研究以及改革創新舉措論證等,為自貿試驗區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和決策參考。
第七條 自貿試驗區建立健全容錯機制,對在自貿試驗區內進行改革創新出現失誤或者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是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確定的改革方向,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沒有失職瀆職,未牟取不正當利益,或者未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及時予以整改糾正的,在績效考核、評先評優、提拔晉升和表彰獎勵等方面不受影響。
第八條 自貿試驗區應當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九條 自貿試驗區應當按照統籌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權責明確、精簡高效、科學合理、運轉協調的管理體制。
第十條 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自貿試驗區建設與發展工作,研究自貿試驗區重大事項。
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自貿辦)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實施《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自貿試驗區的各項政策措施;
(二)研究擬訂自貿試驗區發展規劃、重大工作計劃以及深化改革方案,推動出臺自貿試驗區相關制度規定;
(三)開展綜合評估、目標考核,指導督促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任務實施,總結創新案例,復制推廣創新成果;
(四)負責自貿試驗區統計、運行監測、對外宣傳、業務培訓、智庫建設和管理以及信息化平臺建設等工作;
(五)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 各片區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承擔片區建設與發展的主體責任,將片區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片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保障片區發展所需的資金、用地、人才等,支持片區改革創新,推進各類園區、開放平臺協同發展。
第十二條 各片區管理機構應當創新管理體制機制和人事人才、績效評價等管理模式,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自貿試驗區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片區所在州、市(地)的具體改革措施;
(二)制定并落實片區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片區改革試點任務;
(三)根據片區實際開展自主創新,總結改革創新舉措,提出制度創新案例和可復制可推廣創新成果建議;
(四)統計和發布片區建設相關的公共數據信息;
(五)履行自治區、片區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三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支持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在自貿試驗區開展改革試點。
海關、出入境邊防檢查、金融、稅務、民航、郵政管理等中央駐疆單位應當根據自貿試驗區建設與發展實際需求,爭取國家有關部門的政策支持。各片區應當為中央駐疆單位履行職責提供便利和協助。
第十四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片區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應當推動自貿試驗區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統籌發展,推進兩類區域管理協同、布局優化、產業發展、政策支持、改革創新等事項。
第十五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片區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根據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需要,依法將有關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以授權或者委托的方式賦予各片區實施。
各片區根據改革創新需要,可以向自治區人民政府,片區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依法申請行使有關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自治區人民政府,片區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應當對賦予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進行指導、監督,并根據實際情況對賦予的權限進行動態調整。
第十六條 自貿辦會同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建立評估機制,對改革試點任務落實情況、制度創新成果復制推廣、建設成效等進行評估,根據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獨立評估。
自治區應當將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任務落實情況和制度創新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第十七條 自貿試驗區應當推動建設聯動創新區,形成政策聯動、功能互補、優勢疊加的協同發展格局。經自治區確定的聯動創新區,參照適用本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 投資開放和貿易便利化
第十八條 自貿試驗區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執行國家發布的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
負面清單以內,符合自貿試驗區發展實際的特殊投資項目,自貿試驗區可以在自治區人民政府支持下爭取國家的特別授權或者審批豁免。
在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
投資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監督程序對負面清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在負面清單之外對外商投資實施或者變相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應當要求實施部門依法取消或者終止。
第十九條 自貿試驗區應當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提供覆蓋產業準入、設立、運營和退出等外商投資全流程服務。
健全外商投資保障機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在要素獲取、資質許可、經營運行、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制定、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國民待遇,支持參與產業鏈上下游配套協作。
第二十條 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外資研發中心和國際化創新創業孵化基地。支持建設國別產業合作園區,深化產業、人才、技術、經貿合作。
第二十一條 自貿試驗區應當構建對外投資政策促進、服務保障和風險防控體系,完善境外投資全周期監管與服務,建立境外投資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
支持自貿試驗區建設企業境外投資綜合服務平臺,支持企業通過合資、合作、并購、參股等多種方式,開展境外投資,與國內產業銜接、產能互補、協同發展。
第二十二條 支持自貿試驗區擴大周邊國家優質農產品和食品進口,探索開展進口大麥加工為飼用芽苗的閉環監管,擴大周邊國家特色中藥材等進口貿易。
自貿試驗區推進藥品進口口岸申建工作,促進醫藥產業發展。
第二十三條 自貿試驗區執行國家發布的《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擴大優質服務進口,推進服務貿易自由化。
第二十四條 支持在自貿試驗區探索實施開放透明、高效便利的貨物進出境監管模式。
推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貨物通關便利化監管措施,推動實施貨物按狀態分類監管制度。
第二十五條 自貿試驗區實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管理服務模式,建立跨部門的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實現部門之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
第二十六條 自貿試驗區采取下列措施推進貿易新業態發展:
(一)建立適應跨境電子商務貿易特點的海關、稅務、外匯、郵政協作新機制,促進跨境電子商務貿易創新發展;
(二)支持企業加快重點市場海外倉布局建設,提升海外倉增值服務功能;
(三)探索建立與新型離岸貿易發展相適應的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培育具備全球資源配置功能的中轉集拼和國際分撥業務;
(四)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綜合保稅區維修產品目錄開展“兩頭在外”保稅維修業務;
(五)推動在口岸型綜合保稅區開展保稅混礦業務;
(六)其他推進貿易新業態發展的創新措施。
第二十七條 支持自貿試驗區開展內外貿一體化先行先試,鼓勵企業統籌開展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構建特色產品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形成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競爭優勢。
第四章 特色產業
第二十八條 烏魯木齊片區重點發展國際貿易、現代物流、先進制造業、紡織服裝業以及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等新興產業,積極發展科技教育、文化創意、金融創新、會展經濟等現代服務業,打造與中亞等周邊國家交流合作的重要平臺。
喀什片區重點發展農副產品精深加工、紡織服裝制造、電子產品組裝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大力推動進口資源落地加工,積極培育國際物流、跨境電商等現代服務業,打造聯通中亞、南亞等市場的商品加工集散基地。
霍爾果斯片區重點發展跨境物流、跨境旅游、金融服務、展覽展示等現代服務業,做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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